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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 良
來源:中國民主同盟網(wǎng)站 http://www.itjx.net
[大] [小]
2003-11-28
史良(1900~1985),女,字存初,漢族,1900年3月生,江蘇常州人。1942年加入中國民主政團同盟(1944年改為中國民主同盟),歷任民盟第一屆中央委員會常委、副主席,第二、三屆中央委員會副主席。1979年10月,在民盟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當選為民盟第四屆中央委員會主席。擔任民盟第五屆中央委員會主席期間,于1985年9月6日在北京逝世,享年85歲。
1919年參加五四運動,擔任常州女師同學會會長,參加學界聯(lián)合會,任常州市學生會副會長,領導常州全市學校的罷課。1922年武進女師畢業(yè)后,入上海法政大學學習法律。1925年五卅運動中被捕,釋放后主編《雪恥》,宣傳民族獨立,反對列強侵略。1926年在法政大學就讀期間,參加學潮,組成護校團,后脫離法政大學進入上海法科大學。1927年上海法科大學法律專門部畢業(yè)后,分配到南京國民革命軍總政治部政治工作人員養(yǎng)成所工作,1930年任青島國民黨特別市黨部訓政科主任,1931年后回上海開業(yè)任律師,任上海律師公會執(zhí)行委員,加入了共產(chǎn)黨設在上海的外圍組織“革命人道互濟總會”,任該會律師,辦理營救鄧中夏、任白戈等中共地下黨員和進步人士的多起案件。
“九一八”事變后,積極投身抗日救亡運動,參與發(fā)起組織婦女界救國會,被選為理事;參與發(fā)起文化界救國會,被選為執(zhí)行委員。1936年任全國各界救國聯(lián)合會常務委員,為了推動國民黨抗日,史良等人到南京請愿,11月被捕,為“七君子之獄”一員。在監(jiān)獄中,拒絕敵人的誘降,堅持“愛國無罪”的正義立場,直到抗戰(zhàn)開始,才被營救出獄??谷諔?zhàn)爭期間任國民參政會參政員,在武漢、重慶等地從事救亡運動。1938年任新生活運動全國婦女指導委員會委員兼聯(lián)絡委員會主任,中國戰(zhàn)時兒童保育會常務委員,中國婦女慰問總會理事。抗戰(zhàn)中,十分注意發(fā)動婦女參加抗戰(zhàn),為要求國民黨政府實施婦女參政進行了不懈的斗爭,同時在訓練婦女干部方面作了不少卓有成效的工作。1942年隨救國會集體加入中國民主政團同盟。民盟總部被迫解散后,領導民盟華東地區(qū)的地下斗爭,任民盟華東執(zhí)行部主任委員。1949年9月21日,作為民盟代表出席了中國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
新中國成立后,歷任司法部部長和政務院政治法律委員會委員,全國婦聯(lián)執(zhí)行委員、副主席,第一屆全國人大代表、第二、三、四屆全國人大常委,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副委員長,第六屆全國人大副委員長,第一屆全國政協(xié)委員、第二、三、四屆全國政協(xié)常委,第五屆全國政協(xié)副主席等職。
責任編輯:管理員
史 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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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良(1900~1985),女,字存初,漢族,1900年3月生,江蘇常州人。1942年加入中國民主政團同盟(1944年改為中國民主同盟),歷任民盟第一屆中央委員會常委、副主席,第二、三屆中央委員會副主席。1979年10月,在民盟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當選為民盟第四屆中央委員會主席。擔任民盟第五屆中央委員會主席期間,于1985年9月6日在北京逝世,享年85歲。
1919年參加五四運動,擔任常州女師同學會會長,參加學界聯(lián)合會,任常州市學生會副會長,領導常州全市學校的罷課。1922年武進女師畢業(yè)后,入上海法政大學學習法律。1925年五卅運動中被捕,釋放后主編《雪恥》,宣傳民族獨立,反對列強侵略。1926年在法政大學就讀期間,參加學潮,組成護校團,后脫離法政大學進入上海法科大學。1927年上海法科大學法律專門部畢業(yè)后,分配到南京國民革命軍總政治部政治工作人員養(yǎng)成所工作,1930年任青島國民黨特別市黨部訓政科主任,1931年后回上海開業(yè)任律師,任上海律師公會執(zhí)行委員,加入了共產(chǎn)黨設在上海的外圍組織“革命人道互濟總會”,任該會律師,辦理營救鄧中夏、任白戈等中共地下黨員和進步人士的多起案件。
“九一八”事變后,積極投身抗日救亡運動,參與發(fā)起組織婦女界救國會,被選為理事;參與發(fā)起文化界救國會,被選為執(zhí)行委員。1936年任全國各界救國聯(lián)合會常務委員,為了推動國民黨抗日,史良等人到南京請愿,11月被捕,為“七君子之獄”一員。在監(jiān)獄中,拒絕敵人的誘降,堅持“愛國無罪”的正義立場,直到抗戰(zhàn)開始,才被營救出獄??谷諔?zhàn)爭期間任國民參政會參政員,在武漢、重慶等地從事救亡運動。1938年任新生活運動全國婦女指導委員會委員兼聯(lián)絡委員會主任,中國戰(zhàn)時兒童保育會常務委員,中國婦女慰問總會理事。抗戰(zhàn)中,十分注意發(fā)動婦女參加抗戰(zhàn),為要求國民黨政府實施婦女參政進行了不懈的斗爭,同時在訓練婦女干部方面作了不少卓有成效的工作。1942年隨救國會集體加入中國民主政團同盟。民盟總部被迫解散后,領導民盟華東地區(qū)的地下斗爭,任民盟華東執(zhí)行部主任委員。1949年9月21日,作為民盟代表出席了中國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
新中國成立后,歷任司法部部長和政務院政治法律委員會委員,全國婦聯(lián)執(zhí)行委員、副主席,第一屆全國人大代表、第二、三、四屆全國人大常委,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副委員長,第六屆全國人大副委員長,第一屆全國政協(xié)委員、第二、三、四屆全國政協(xié)常委,第五屆全國政協(xié)副主席等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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