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定不移地搞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加快健全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長效機制,重點解決城鎮(zhèn)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切實穩(wěn)定房地產市場價格,滿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進一步擴大保障性住房建設規(guī)模。今年要再開工建設保障性住房、棚戶區(qū)改造住房共1000萬套,改造農村危房150萬戶。重點發(fā)展公共租賃住房。中央財政預算擬安排補助資金1030億元,比上年增加265億元。 ——政府工作報告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政府工作報告中的承諾,讓許多住房困難家庭進一步看到了“居者有其屋”的希望。
去年,上海推出公共租賃房政策,將住房保障覆蓋面從以往僅僅針對本市戶籍人口為主,擴大到了包括引進人才和來滬務工人員等在內的城市常住人口。目前,相關辦法已經公布,沒有設定收入的準入門檻,只要拿到兩年居住證,繳納一年的社保就可以進入這個體系,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賃房的租金會比市場價格略低一點,這不僅有助于進一步引導和規(guī)范房屋租賃市場,也為破解“高房價”難題提供了又一有效途徑。
在城鎮(zhèn)化、戶籍制度改革、人員流動和經濟結構調整的轉型發(fā)展大格局中,保障性住房是人們面對房價高企、收入增長與消費要求不匹配、就業(yè)壓力增大的現(xiàn)實,所期盼的重大政府惠民舉措。如今各地保障性住房均在開工,保障性住房建設的定量化目標也紛紛出臺。但保障性住房怎么建、怎么管,才能更好圓群眾的“安居夢”?日前,全國政協(xié)常委、民盟中央副主席、民盟上海市委主委鄭惠強和其他兩位代表委員接受了《解放日報》專訪。
訪談嘉賓
嚴誠忠(全國人大代表,東華大學經濟發(fā)展與合作研究所所長)
鄭惠強(全國政協(xié)常委、民盟中央副主席、上海市委主委、同濟大學副校長)
郭松海(民盟盟員、全國政協(xié)委員、山東大學房地產經濟研究所所長)
記者:一直以來,各地發(fā)展保障性住房均有不同側重,廉租房、經適房、公租房各種類型也不少,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重點發(fā)展公共租賃房”,從中透露出怎樣的信號?
嚴誠忠:在國家“十二五”規(guī)劃綱要的征求意見稿里,同樣有句話兼具方向性和原則性——“大力發(fā)展公共租賃房,逐步使其成為保障性住房的主體”。我覺得這句話完全符合我國當前國情、民情、社情,不僅深得人心而且在我國城鎮(zhèn)化過程中具有深遠意義。經過各地幾年來經適房、公租房、廉租房建設,我們也逐漸看到,公共租賃房的制度設計能較好地避免產生新的社會不公、資源浪費和受益面狹窄等問題。各級政府應認真落實,做好結構性安排,突出以公共租賃房為主體的原則思路,不失時機地加快健全住房保障體系。
鄭惠強:我也贊成保障性住房要以公共租賃房為主。事實上,保障性住房從“以售為主”向“以租為主”轉變,是必然的趨勢,既符合國家整體利益,又符合普通居民的切身利益。公共租賃房作為保障性住房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日益受到政府及社會各界的高度重視。
記者:因為“租”比“售”資金回籠周期更長,公共租賃房可能面臨的困難更為突出,如何解這道難題?
鄭惠強:保障性住房政策要盡可能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共同參與,通過多元化、多層次化的制度安排,將住房保障壓力化解在一個責任共擔的安全網(wǎng)絡之中。為了有效解決我國公共租賃房建設資金的瓶頸問題,在落實各級財政預算安排資金的同時,考慮到保險資金巨額、長線、穩(wěn)定等特點,可通過完善法律、政策引導、稅收優(yōu)惠等途徑,推進保險資金參與公共租賃房建設和運營,形成投資、建設、經營、管理的市場化運行機制。這就需要放開保險資金進軍不動產的禁令??紤]到公共租賃房的公益性質,建議對《保險資金投資不動產暫行辦法》進行適當調整,允許保險資金通過定向募集等方式參與公共租賃房建設,或由政府成立保障性住房投資建設公司,負責項目運作,并通過發(fā)債融得保險資金。
郭松海:這些年我一直呼吁應支持開發(fā)企業(yè)將普通商品住房改售為租,政府對其租金收入免征收營業(yè)稅、房產稅,或是由政府采購小戶型商品住房作為經濟租賃住房,以低于市場租賃價格租給屬于“月光族”、“漂流族”的大中專畢業(yè)生,幫助他們減輕生活負擔,解決暫時的住房困難。另外,現(xiàn)在我國有上億平方米的房屋空置,我認為政府有責任進行干預,采取開征不動產閑置稅的措施,打破部分開發(fā)商捂盤惜售、抑制部分房主過度的投資需求。同時將這部分稅收用于建設公共租賃房,一定程度上能改變地方政府財政收入過多依賴土地出讓金的狀況,增加地方政府對建設公租房的積極性。
記者:公共租賃房應該建成什么樣,是不是也需要多元化?
郭松海:“主城區(qū)”不能成為富人聚集地,不能誰給的錢多,土地就由誰攫取,應讓城市公共資源為廣大群眾所共享。公共租賃房主要面向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因此,公共租賃房建設用地,應盡量選擇在公共交通便利、出行成本較低的區(qū)域。
嚴誠忠:公共租賃房中有一塊重要內容,就是滿足人員流動與產業(yè)結構調整變化的 “集體公共租賃房”,即可公開租賃的集體宿舍(公寓)的建設與相應管理制度的建立與健全。缺少這一部分的公共租賃房,而僅立足于為住戶長期租用的理念,必然會使大量青年、流動性務工人員和尋求優(yōu)化配置的人才難覓安身之地,不利于今后產業(yè)轉移、結構調整與城鎮(zhèn)化發(fā)展的格局變動。希望政府主管部門能充分重視。
記者:很多人關注保障房“公平”問題,還有人希望公租房能在制度上合理設計,不僅讓他們有房住,更能安心生活下去。在這方面有何建議?
嚴誠忠:住房保障體系建設,不單單是住房建設、主管部門的“一家之事”,涉及到配套設施的跟進、申購人群資產核定等多個方面,需要各個相關職能部門共同“給力”,形成科學可行的制度設計和完善的保障實現(xiàn)途徑。只有在實物建設的同時,把加快其體制機制建設放到重要位置,并有切合實際又經縝密研究的健全與優(yōu)化的政策措施,才能真正把好事做好。可積極探索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原則的“先租后購”或“申購現(xiàn)租房”的政策機制,使公共租賃房的體制得到“滾動發(fā)展和完善”。
鄭惠強:公共租賃房必須有一套完善的準入和退出機制。準入機制方面,要加強房管部門與銀行、證券、勞動保障、稅務、交通、公安等部門的信息共享,加快建設全國統(tǒng)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多渠道核實公共租賃房申請者的收入和資產狀況,甄別出真正符合條件的申請者。退出機制方面,要明確租賃期限。租賃期限一般以3—5年較為合適,期滿后承租者如無特殊情況必須退出。(民盟上海市委宣傳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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