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10來源:中國民主同盟網(wǎng)站 http://www.itjx.net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也是法治的終極力量所在。冤假錯案是對社會公平正義的極大傷害,防止冤假錯案是審判工作的底線,這個底線得不到持守,社會公正得不到保證,社會的法治信心無從建立。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專章部署‘建設法治中國’之后,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專題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說到底,這些都是為了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讓冤假錯案不再發(fā)生。
“‘呼格案’跟1996年全國第二次‘嚴打’形勢有關。按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公檢法三家是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也要互相制約。但這個案子在‘嚴打’形勢下,在上層部門指令下,出現(xiàn)了錯誤。”全國政協(xié)委員、遼寧省朝陽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邢吉華表示,該案給我們警示:司法機關應該對法律、對事實負責,不應該對某個機關或某個部門負責。無論因為什么原因,在認定事實時,應該堅持一個最基本的底線:不能造成冤假錯案。
“另外,通過‘呼格案’也看到了司法隊伍建設的重要性。”邢吉華說,發(fā)現(xiàn)冤假錯案后,司法機關不能為了面子或逃避責任去遮掩、推卸。通過冤案糾錯可以逐步理順公檢法三者之間的關系,有助于平衡三者之間的司法架構。當然,糾正冤假錯案,更關鍵的還是通過司法制度建設,讓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無罪推定、疑罪從無、證據(jù)裁判、控辯平等、正當程序、非法證據(jù)排除等司法理念不能只停留在口頭,而要真正貫徹落實到每個案子中。
冤假錯案的發(fā)生傷害了當事人,更損害了法律在人民群眾中的威信。作為司法機關一線工作人員,要真正樹立為民執(zhí)法的理念,不斷提高執(zhí)法水平,把手中的法律武器掌握好運用好,才能創(chuàng)造良好的執(zhí)法環(huán)境,更好地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責任編輯:沈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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