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11來源:經濟日報
給全國政協(xié)委員、最高人民檢察院專家咨詢委員孫南申留下最深刻印象的,是有關胎兒利益的新增規(guī)定。“民法總則草案在民事主體中增加了保護胎兒利益的相關規(guī)定: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是胎兒出生時為死體的,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孫南申委員認為,此前,尚未出生的孕寶寶很難有主張權利,當面臨遺產繼承、損害賠償時,這個問題會給受孕母親、孕寶寶都帶來困擾;增加保護胎兒利益的相關規(guī)定,有利于保護受孕母親、孕寶寶的合法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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