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一詞當下很火。先有網(wǎng)絡上“有錢不可任性”的熱議,再有李克強總理今年作政府工作報告時嚴肅又不失活潑地講“大道至簡,有權不可任性”,“任性”一詞更是被廣泛傳播與使用。其實,人的一生當中,每個人恐怕或多或少都有任性的經(jīng)歷,尤其是在我們的孩童時代,往往為達到目的會極盡任性。成年之后,我們有了理智,受了約束,不敢輕易地任性了。

說到任性不可不談及人性,因為所“任”之“性”乃人之本性。古今中外關于人性善惡之爭頗多,兩千多年前的戰(zhàn)國時代諸子百家就有過激烈而深入的辯論。孟子主張性善論,荀子主張性惡論,告子主張無善無惡論,也有人主張善惡兼有論,人性之善惡已經(jīng)被諸子百家爭論完了。

孟子認為“人性本善“,是因為“人皆有不忍人之心……無惻隱之心,非人也;無羞惡之心,非人也;無辭讓之心,非人也;無是非之心,非人也” 。荀子則認為“人性本惡”,因為“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順是,故爭奪生而辭讓亡焉;生而有疾惡焉,順是,故殘賊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聲色焉,順是,故淫亂生而禮義文理亡焉。”兩人相同之處則在于都主張要“學習”,孟子認為通過學習可保其本心,荀子認為通過學習可抑制本心。

西方亦有人性善惡之說。性善論者,有古希臘的斯多葛學派和盧梭。斯多葛學派認為,人雖然有自利要求,但人具有理性,能把自身利益與他人利益按照理性的原則進行協(xié)調,從而取得和諧。盧梭則認為人性原來都是善的,原始社會的人都是生活在自由平等之中,快樂、天真而自由,只是由于歷史發(fā)展與社會制度等原因才變“惡”了。性惡論者,最具代表性的是基督教的原罪說。它認為人類的祖先亞當和夏娃因違背上帝意愿犯了“原罪”,其子孫后代來到這個世界即負有深重的罪惡。因此,人要用懺悔和良好的工作以及服從某種禁忌、戒律來獲得上帝的救贖。否則,人的靈魂就不能進入美麗的天堂,而只能淪落于苦難的地獄。

性善論者認為,人天生善良,位高權重者當是德高望重者,擁有權力的人會注重內在道德自律,擺脫自私自利,憑借自身道德修養(yǎng)能夠克服權力濫用;性惡論者認為,人的本性是邪惡、趨利、自私的,要構建監(jiān)督制約權力的制度來彌補人性的缺陷?,F(xiàn)代國家治理正是基于對人性“惡”的認識和評價,建成了一套相對完整的權力制約機制,崇尚并致力于建設契約型的法治社會,一來以法治克制人性之惡,用法律控制人性惡的泛濫;二來用權力制約權力,用法治限制權力,解決人理性的有限和德性的本惡。

筆者認為,人有自然資質,也有一般動物所不具有的社會資質,人性是寄生在人之感情上的種種欲望與渴求,雖有理性控制,但更具“任性”誘惑,說明人是靠不住的,切切不可“任性”!特別是手中擁有公權力的人,假若無所顧忌地“任性”,輕者勞民傷財,重者違法亂紀、禍國殃民!因此,有權真不可任性!

擁有權力,首先要敬畏權力,講規(guī)矩,守準則,政府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必須用之于民,要始終把為人民謀發(fā)展、增福祉作為最大責任。行使權力,更要謹記依法行權,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明確身份,恪守本分,不因位高而傲驕,不因權大而忘形。

有權不可任性,就是提醒擁有權力者應慎重和敬畏,告誡行使權力者切忌失范和越界。建設法治社會,我們不妨就從防止權力任性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