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和“矯枉”本是個老話題了,但如今我深感還有再辨析、再議論的必要。
倘若瀏覽互聯(lián)網(wǎng)就會發(fā)現(xiàn),上面有不少偏激言論,頗有匯成一股偏激思潮之勢。近年動輒發(fā)生的各種抵制活動和排外事件,就是這股偏激思潮的一種表現(xiàn)。
細思這些偏激言論和行為的思想根源,可以看出,一個重要源頭就是與動亂年代流行的斗爭哲學的影響有關(guān),而進一步探究,又與對中國傳統(tǒng)文化中的中庸思想的誤讀和對矯枉問題的糊涂認識有關(guān)。在否定一切的年代,儒家的中庸思想被曲解為“無原則的調(diào)和”,受到批判;而矯枉過正則受到鼓勵,說是“不過正就不能矯枉”,結(jié)果走極端的思想瘋長起來,偏激和極端的行為層出不窮,其影響綿延至今。這需要正本清源。
中庸辨
儒家的中庸到底是什么意思?《論語•雍也》云:“中庸之為德也,其至矣乎。”謂中庸是極高的道德。朱熹解釋中庸云:“中者,不偏不倚,無過不及之名。庸,平常也。”
“不偏不倚”意為持中、公正。“無過不及”即孔子所說的“過猶不及”,即做事既不能過分、過度,也不能不夠、不足。不偏不倚和無過不及這兩句話側(cè)重點有所不同,但都表達了一個意思,即辦事要達到“中”的位置,要做到適中。所謂“庸,平常也”,這個平常實際是不突兀、不冒進之意,而不是今人所云平庸無能的意思。
實際上,中庸就是一種適中思想,即做事和想問題要適中、持中、用中、合宜、不左不右、無過不及、不走極端。那么,哪里是“中”呢?好比一桿秤,那個不偏不斜的平衡之處就是“中”的位置,這個位置即恰到好處的地方。河南人說話愛說“中”,就是合適、合度之意,其實就是中庸所說的“中”。儒典里有“叩其兩端而執(zhí)其中”“執(zhí)兩用中”的話,意思是審視和掌握兩端而采用“中”,即要找到兩端之間的合適位置,找到了便是適中。
這便是儒家所說的中庸的原意,其中并沒有“無原則的調(diào)和”之意。至于隨著時代的變遷,中庸的原意有時被淡化,或被賦予了新的意思,那就不是先秦儒家所能負責的了。
蔡元培對孔子和儒家的中庸非常推崇,主張凡事要適中,反對走極端,反對偏激。他評論先秦諸子時說,法家太左,刻薄寡恩;道家太右,放任自流;所以法家之策招致秦滅,道家之習招致晉亡。
中庸或曰適中思想,并非只是中國思想家所獨創(chuàng)、獨有,古代西方也曾產(chǎn)生過類似孔子中庸的適中思想。古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就提出過適中思想,認為一切行為都可以分為過度、不及、適中三種狀態(tài),比如,在魯莽、怯懦、勇敢這三種相關(guān)狀態(tài)中,魯莽是過度,怯懦是不及,勇敢是適中;在縱欲、冷淡、節(jié)制這三種狀態(tài)中,縱欲是過度,冷淡是不及,節(jié)制是適中。在過度、不及、適中這三者當中,過度和不及都是極端,在這兩個極端中間是適中,適中才是美德??梢钥闯觯瑏喞锸慷嗟碌倪m中與孔子的中庸,意思基本是一樣的。所以在將古希臘文的“適中”一詞翻譯成漢語時,一般都譯為孔子所用的“中庸”一詞。
在現(xiàn)代劇烈的社會變革運動中,作為理論家和政治領(lǐng)袖的列寧和斯大林,也都有過適中思想的表達。列寧說,真理往前跨一步就是謬誤。這“跨一步”,就是沒有用中、執(zhí)中,而是跨向了某一極端。斯大林說:“真理在‘中間’,在左派和右派之間。”這也是在表達反對極端之意。但斯大林搞“大清洗”,違反了他自己的說法,滑向極左的一端去了。
適中思想作為一種思維方式,有助于我們進行正確的思維活動,捕捉客觀法則,避免思想和行為上的走極端、偏激、片面性、絕對化。但它所解決的主要還是思維形式的問題,至于怎樣才算適中、適度、恰到好處,還須根據(jù)具體情況去把握,而這種把握并不容易。
矯枉是否必須過正
當出現(xiàn)走極端的偏誤時怎樣糾正?有兩種態(tài)度:一是把極端糾正為適中、適度、恰到好處,如把怯懦糾正為勇敢,把肚子餓糾正為吃飽;另一種是把極端糾正過頭,超過了應有的限度,即矯枉過正,如把怯懦糾正為魯莽,把肚子餓糾正為吃撐。顯然,第一種態(tài)度是正確的、可取的。但生活中常見到第二種情況。比如,一說“君子不言錢”是刻板、僵化,需要糾正,便糾正成了金錢至上;一說傳統(tǒng)中有糟粕,便弄成了拋棄一切傳統(tǒng)。反之亦然??傊?,都是用一個極端糾正另一個極端,總是在兩個極端之間換位,也就是說,總是用一種片面性糾正另一種片面性,總不脫形而上學的窠臼。
有一種說法:矯枉必須過正。魯迅也說過:“矯枉不忌過正,只要能夠打倒敵人,嬉笑怒罵皆成文章。”還說過“不讀中國書”之類的話。錢玄同為強調(diào)文字改革的必要,常發(fā)表走極端的激進言論。魯迅評錢玄同說:“十分話最多只須說到八分,而玄同則必須說到十二分。”
應該肯定,矯枉過正在一定條件下是具有合理性的。魯迅之所以說一些矯枉過正的話,是因為黑暗勢力太強大,舊思想的羅網(wǎng)太嚴密,如果不“扎硬寨,打死仗”,就不能取得一點進步。正像魯迅自己所說的,你說要開窗戶,那人家肯定不讓你開,你必須說要掀房頂,人家才讓你開窗戶。錢玄同發(fā)表走極端的文字改革言論,也是因為看到封建舊文化、舊思想對人們束縛太深,不出死力就解決不了問題,所以總是故意把話說得很絕對。實際上,從內(nèi)心看,魯迅和錢玄同并不偏激,而是很理性的。魯迅說“不讀中國書”,是為反抗“古老的鬼魂”對中華民族的精神壓迫,而魯迅本人對于中華民族的優(yōu)秀文化則是愛之甚深的。關(guān)于錢玄同的偏激,黎錦熙評道,錢玄同“有時說話過分,須知他是憤激之談,等到發(fā)作過了,他仍返于至情至理,中庸得很”。周作人對錢玄同也有過類似評價。
矯枉過正雖在一定條件下有合理性,但如果將其作為一種固定的、普遍的思維模式來奉行,認為矯枉必須過正,不過正就不能矯枉,就會產(chǎn)生很大的負面作用。那樣就會形成一種局面:你過正,我也過正,以過正對過正,永遠處在一種極端與另一種極端對立的狀態(tài)中。近現(xiàn)代史上文化界關(guān)于本位文化和全盤西化的論爭即有此弊。
郭沫若對矯枉過正問題發(fā)表過一個見解,我認為很正確。他說:“在我認為,答復歪曲就只有平正一途。我們不能因為世間上有一種歪曲流行,而另外還他一個相反的歪曲。矯枉不宜過正,矯枉而過正,那便有悖于實事求是的精神。”這里所說的“歪曲”亦即一種極端狀態(tài),所謂“平正”就是適中、適當。只有平正,才合乎實事求是的精神。在歪曲與平正之間,我們當然要選擇平正,也就是選擇了實事求是。實事求是應是我們思維和辦事的最高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