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時間,多起校園欺凌和未成年人犯罪事件的發(fā)生,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如何識別學生的欺凌行為?怎樣預防和處置校園欺凌行為?本文依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詳加探討。
什么是校園欺凌
校園欺凌分為“欺”和“凌”,按照《現(xiàn)代漢語詞典》的解釋,“欺”的含義為“欺負”,表現(xiàn)為“用蠻橫無理的手段侵犯、壓迫或侮辱”,“凌”的含義為“侵犯、欺辱”,是一種外在行為和內在心理雙重作用的結果。校園欺凌是指在學校管控范圍內,發(fā)生在力量不均衡的學生間,以直接或間接的形式對他人進行故意的持續(xù)性侵犯,致使受害者身體或心理受到傷害的行為。校園欺凌既可能發(fā)生在校園內,也可能發(fā)生在學生上下學途中等校外場所。
校園欺凌一般分為身體欺凌、語言欺凌、社交欺凌和網絡欺凌等類型。
身體欺凌是指對受害者進行重復性的物理攻擊,如拳打腳踢、掌摑拍打、推撞絆倒、拉扯頭發(fā)或使用管制刀具、棍棒等攻擊受害者。語言欺凌即以辱罵、譏諷、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綽號等方式侵犯受害者的人格尊嚴。這是校園欺凌最常見的類型,例如叫受害者侮辱性綽號,指責受害者無用、侮辱其人格,傳播關于受害者的謠言和負面信息,恐嚇、脅迫受害者做其不想做的事情,威脅受害者服從命令等。
社交欺凌是指對受害者并未進行面對面的直接攻擊,而是通過聯(lián)合其他同學,有組織地分派系結黨,排斥或孤立受害者來實施欺凌。這是一種間接欺凌形式,對被欺凌者進行心理打壓,使其遭受孤立從而達到欺凌目的。
隨著社會與科技的發(fā)展,網絡欺凌行為逐漸增多。欺凌者利用現(xiàn)代化信息技術,通過網絡或其他信息傳播方式,捏造事實、散布謠言誹謗、詆毀他人,惡意傳播他人隱私等。校園欺凌中較常見的是借助社交網絡廣泛傳播負面信息及隱私照片、視頻來貶低受害者。
校園欺凌的危害
校園欺凌的危害是極其嚴重的,不僅重創(chuàng)被欺凌者的身心,而且對施暴者健全人格的養(yǎng)成同樣具有嚴重的不良影響。
從被欺凌者一方來看,如果學生長期處在被霸凌的恐懼中,其正常學習生活必將受到干擾,導致成績下滑。遭遇校園欺凌的學生往往對欺凌者產生畏懼心理,致使他們不愿意再去學校繼續(xù)學習,有的學生甚至被迫休學,中斷學業(yè)。而從更長遠的視角來看,校園欺凌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影響更為復雜和深刻。中小學生正處于身心成長發(fā)育的重要階段,遭受校園欺凌時,很多孩子在學校不敢向老師匯報,回家又不敢跟家長溝通,或者由于老師、家長的疏忽,對孩子反映的情況未給予足夠的重視,這樣長期下去很容易導致他們心理壓抑甚至扭曲,產生自卑心理和焦慮情緒,如不及時干預,很可能形成消極、孤僻的性格,影響其成年后的社會行為,甚至導致自殘自殺等惡果。
對于欺凌者而言,其施暴行為不僅因違法違紀而需承擔相應的處罰,甚至是刑事責任,成為終身抹不去的污點,影響日后的工作、生活、就業(yè);更重要的是,從欺凌弱小的霸凌行為中獲得快感和成就感的心理體驗,會嚴重扭曲這些未成年人的人生觀,如同扣錯的第一粒紐扣,為他們未來的人生埋下病態(tài)的種子。
對校園欺凌要依法防范與綜合治理
防范校園欺凌的法律依據(jù)
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已于2021年6月起正式實施,這是一部專為未成年人設置的重要法律。其中明確規(guī)定,學校應當建立學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對教職員工、學生等開展防治學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訓。學校對學生欺凌行為應當立即制止,通知實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參與欺凌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對相關未成年學生及時給予心理輔導、教育和引導;對相關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給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導。對實施欺凌的未成年學生,學校應當根據(jù)欺凌行為的性質和程度,依法加強管教。對嚴重的欺凌行為,學校不得隱瞞,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并配合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與《未成年人保護法》同步實施的《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明確規(guī)定,公安機關接到舉報或者發(fā)現(xiàn)未成年人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依法調查處理,并可以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消除或者減輕違法后果,采取措施嚴加管教。對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公安機關可以根據(jù)具體情況,采取矯治教育措施。
教育部還制定了《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guī)定》,針對學生欺凌等對學生合法權益損害重大的問題構建了專項保護制度,完善了相應的防治工作機制,確保未成年人的安全與權益得到妥善保障。
我國《刑法》和相關修正案也對校園欺凌行為造成的嚴重傷害行為的刑事處罰作了明確規(guī)定?!缎谭ā芬?guī)定,已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犯法定八種犯罪(如故意殺人、搶劫、強奸等)的,應當負刑事責任。2021年3月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補充規(guī)定,已滿12周歲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殺人等嚴重暴力性犯罪,情節(jié)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負刑事責任。因此,河北邯鄲惡性校園欺凌事件的三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已被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
校園欺凌綜合治理對策
如果發(fā)現(xiàn)孩子突然不愿上學、無端情緒變化、抱怨被同學針對、身上出現(xiàn)傷痕等問題,學校、老師和家長就應該警覺是否出現(xiàn)校園欺凌現(xiàn)象。
發(fā)生校園欺凌,學校應當堅持“救助為主、適度懲戒、快速反應、低調彌補”的原則,積極發(fā)揮對校園欺凌的管控作用,肩負起對未成年人進行教育、管理與保護的職責。救助為主是指對于被欺凌者,校方應當立即組織醫(yī)療救助、心理干預、司法協(xié)助等措施。適度懲戒是指對于校園欺凌的加害者,校方一定要給予嚴肅批評教育,并通報其家長,絕不姑息,總體原則是確保教育挽救的宗旨,在法律范圍內予以適當懲處??焖俜磻侵笇W校要及時關注學生動態(tài),立即開展救助工作,合理處置欺凌事件。低調彌補是指在處置過程中校方要從受害者角度出發(fā),多關注受害孩子、家長的利益,保護未成年人的隱私,客觀回應社會關切。
一是務必提高教師對校園欺凌行為的認識與警覺,表明對欺凌行為“零容忍”的態(tài)度。二是應優(yōu)化硬件設施配置,在校園公共區(qū)域安裝實時監(jiān)控設備,以實現(xiàn)對欺凌行為的動態(tài)監(jiān)測和科學取證。三是為了有效預防和應對校園欺凌現(xiàn)象,學校應當設立專門課程,并配備專業(yè)教師進行宣傳教育。
面對校園欺凌,被欺凌者要以自身安全為先,保持鎮(zhèn)定,不要碰硬,勇于向家長、老師和學校求助,不要獨自承受身體和心理的創(chuàng)傷。當孩子遭遇欺凌,家長應當教會孩子如何自我保護,如果事態(tài)超出孩子的應對能力,家長應當與學校和老師及時溝通。通常來說,性格內斂、不善于溝通的孩子更容易受到欺凌,因此家長平時應當注意鼓勵孩子建立積極、健康的人際關系。孩子遭遇欺凌后容易出現(xiàn)極端情緒,家長要保持冷靜,安撫好孩子的情緒,耐心勸導孩子把情況說出來,同時避免對孩子造成二度傷害。
發(fā)生校園欺凌時,拒絕當事不關己的旁觀者,受害者的同學、朋友要在能力所及的范圍內施以援手,及時向學校、老師、家長報告,必要時報警。
司法機關和教育部門、網監(jiān)部門等政府有關部門不僅要依法打擊和防范校園欺凌事件,更要選派優(yōu)秀干部到學校進行日常法治宣傳和教育,使學生從小養(yǎng)成法治意識,有效預防校園欺凌事件的發(fā)生。
只有建立學校保護、家庭保護、社會保護、司法保護、政府保護和網絡保護六大保護體系,才能形成防范合力,共同為青少年營造安全、和諧、健康的成長環(huán)境,從根本上杜絕校園欺凌事件的發(fā)生,使未成年人保護更趨全方位和人性化。
(作者單位:北京外國語大學法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