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鳳凰網(wǎng)報道,2020年5月16日,飽受病痛折磨、深陷生活絕境的遼寧丹東59歲失獨母親孫玉華服藥自殺。23歲獨生女兒在孫玉華47歲那年因車禍身亡,此后孫玉華的健康狀況每況愈下,高血壓、糖尿病、腎結石、腦梗、膽囊炎紛至沓來,同時又要照顧重病的丈夫,背負著巨大的經(jīng)濟壓力和身心傷痛,孫玉華的生活陷入絕境。失獨的痛苦摧毀了她的人生,類似案例在現(xiàn)實生活中并不鮮見,近年來媒體多有報道。

疾病纏身、經(jīng)濟窘迫是失獨之后典型的“次生災難”??吹綄O玉華的悲慘命運,“孫玉華們”情何以堪?自殺雖是極端選擇,但在失獨厄運的重壓下卻不一定是小概率事件,失獨總是伴隨著后續(xù)的連鎖打擊。女兒去世多年,孫玉華仍堅強地活著,最后卻因沒有能力照顧自己和老伴的生活而死,這讓人明白活著不是只有堅強就夠了,失獨家庭每天面對具體而微的艱難困苦,需要勇氣,也需要有人扶持。國家應當承擔起獨生子女固有的政策性風險,對失獨者群體提供制度化的社會支持。

獨子家庭本質(zhì)上是風險家庭

失獨家庭指的是2016年之前獨生子女政策普遍執(zhí)行的時代背景下,響應政策只生育一個孩子,之后獨生子女不幸死亡的家庭。筆者在2004年曾經(jīng)撰文提出一個命題,即“獨生子女家庭本質(zhì)上是風險家庭”,風險就在于其唯一性和脆弱性。隨著家庭生命周期的演進,母親喪失生育能力之后的成年獨生子女家庭更成為高風險家庭。在2016年1月1日“二孩”政策全面實施之前,獨生子女政策已實行了35年,這一時期的失獨家庭的產(chǎn)生與獨生子女政策有著不可分割的關聯(lián)。

2012年,廣州媒體率先報道了失獨者這一社會群體,引起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當時的數(shù)據(jù)顯示,我國已有超過100萬失獨家庭,且每年新增7.6萬個,但這只是冰山一角,實際情況要嚴重得多。對于獨子家庭來說,失獨風險如達摩克利斯之劍隨時可能落下,絕大部分大齡失獨夫婦無法再生育孩子,留給他們的只有兩條路:一是領養(yǎng)一個小孩,二是在空巢中孤獨終老。

失獨,意味著失去唯一的后代和唯一的希望。中國傳統(tǒng)家文化以親子關系為軸心,養(yǎng)兒防老、傳宗接代為其重要價值。失獨是為人父母者不堪承受之重,用“天塌地陷”來形容不為過,這種痛苦之深非當事人不能體味,而且失獨的傷害還在接踵而至的“次生災難”的后續(xù)打擊中不斷被加深。

失獨引發(fā)的多米諾骨牌效應

失獨引發(fā)的“次生災難”值得重視,特別是母親喪失再生育的可能性之后就更是如此。一般而言,老年失獨比中青年失獨問題更多、挑戰(zhàn)更大。年過半百卻突然失去了唯一的孩子,再生育無望的失獨父母或抑郁成疾,或因病返貧,或者舉債度日,或婚姻破裂,心如槁木般度過往后的歲月,幾乎難以走出喪子之痛。

失獨會引發(fā)存在著內(nèi)在因果聯(lián)系的多米諾骨牌效應,其可能帶來的“次生災難”包括:

夫妻感情危機。失獨之后,很多夫妻往往互相埋怨,關系變差,終日爭吵或壓抑度日,一些失獨父母臉上再也沒有出現(xiàn)過笑容。失獨一般對母親打擊更大,如果離婚也往往是女方更悲慘,孑然一身,苦度殘年。當然也有的夫妻之間抱團取暖,更加相互依靠,但畢竟只是少數(shù)情況。

人際交往危機。失獨事件往往顛覆了父母的生活,重新定義了他們的人生。失獨者害怕和人談起孩子,逃離熟人社會,封閉自己。逢年過節(jié)、家人團聚的日子恰是失獨者最難熬的時光,他們婉拒親友的邀請,獨自度過。有的不忍睹物思人,賣了舊房,逃離熟人圈,開始新生活。但失獨者其實又非??释麆e人的關心,特別在有困難需要幫助的時候更是如此。

健康受損危機。失獨對當事人的精神打擊是巨大的,失獨者往往心情壓抑,以至于在惡劣的情緒下誘發(fā)疾病,產(chǎn)生健康問題,甚至罹患絕癥,這是失獨帶來的最嚴重的“次生災難”。

老無所依危機。老年失獨問題甚多。有些失獨者悲痛欲絕、身心俱損,無法繼續(xù)工作,導致失去生活來源,老無所依。特別是農(nóng)村失獨者,由于缺乏可靠的養(yǎng)老保障,無人贍養(yǎng),情形更糟。農(nóng)村失獨父母即使嘗試重新外出工作,也往往會因年齡超過60歲而被拒,只好在家里靠做農(nóng)活維持生計。

絕望自殺危機。失獨之后,許多人承受不了“次生災難”的連鎖打擊,可能因為身患重病而被最后一根稻草壓倒,走上絕路。對那些老無所依的失獨老人來說,“怕病不怕死”是他們絕望心理的真實概括。

失獨“次生災難”的應對

失獨是一群人的悲傷,也是獨生子女時代無法抹去的傷痛。雖然獨生子女死亡原因(外源性風險)具體而微——可能因為疾病、交通意外或者安全事故,但對于因政策造成的獨生子女的唯一性風險(內(nèi)源性風險),政府卻應負有不可推卸的風險規(guī)避、困難扶助和養(yǎng)老保障等責任。需要明確的是,針對失獨問題,政府需要承擔的不是獨生子女死亡的風險,而是唯一性風險。

對失獨者的援助需要針對生育時期的源頭治理、針對失獨初期的前端治理和針對中老年期的末端治理的綜合應對,為此需要整合國家資源,為失獨者群體提供長效保障。

源頭治理

首先,育齡夫婦要在作出生育決策時避免成為“風險家庭”。獨生子女家庭只有夫婦關系、親子關系,沒有同伴關系,由此產(chǎn)生了風險型家庭獨一無二的人口結構,衍生出很多有關家庭養(yǎng)老的問題。這就使獨生子女成了唯一的養(yǎng)老責任主體,“四二一”家庭結構所蘊含的養(yǎng)老壓力是獨生子女不堪承受的。

失獨是內(nèi)源性風險與外源性風險并發(fā)的結果。在獨生子女政策實施階段出生的獨生子女一旦死亡,均可看作“政策性失獨”;而2016年“全面二孩”新政出臺以后出生的獨生子女則是父母選擇的結果,如果其死亡,就屬于“選擇性失獨”。為了規(guī)避獨生的內(nèi)源性風險,國家應當鼓勵適齡夫婦在作出生育決策時盡量規(guī)避獨生子女風險家庭結構。“全面二孩”政策實施以來,有很多父母自愿選擇只生一個孩子,他們放棄生育二孩多是因為生養(yǎng)成本太高,因此政府要拿出切實舉措降低家庭對于未成年孩子的生養(yǎng)成本,鼓勵創(chuàng)造生育多子女的氛圍和環(huán)境。

前端治理

失獨之初,針對失獨家庭的援助重點,一是緩解精神痛苦,二是探索再生育可能。一旦發(fā)生失獨事件,失獨者首先需要的是精神、心理、生活諸多方面的社會援助,幫助他們緩解喪子帶來的精神打擊。針對失獨者的援助是一個復雜的社會系統(tǒng)工程,實際上由三個主體集合完成:失獨者自身、社會資源、政府。社會資源提供心理輔導和生活幫助,政府提供資金援助和組織支持,并牽頭整合社會資源。

然而,令人不安的現(xiàn)實是,當下對失獨家庭的保障常常是“有政策、不落實”:常態(tài)化哀傷治療和心理救助嚴重空缺;緊急聯(lián)系人、定期探望、生病陪護、醫(yī)養(yǎng)結合等工作難以落實;地區(qū)之間補償金不均衡,且必須申請才能獲得;失獨群體長期在痛苦掙扎中自生自滅。究其根源,還是對失獨問題缺乏正確的認識。失獨父母是遵守國家政策只生育一個子女,卻因意外事故導致老無所依的特殊群體,政府有責任在經(jīng)濟救助、生活照料、精神慰藉、醫(yī)療救助、法律援助、情感支持等方面做好頂層設計,建立起“政府主導、部門配合、政策推動、社會參與、統(tǒng)籌協(xié)調(diào)”全方位、多層次的失獨者關愛幫扶體系,立法保障其穩(wěn)定性,并設立專門的失獨者關愛機構。中央層面重視了,地方才能跟進。

失獨者自己則要重建人生的價值與信仰體系。孫玉華的故事啟示人們:其一,自身健康最重要,失獨打擊之下能夠屹立不倒的大多是那些豁達堅強的人。其二,失獨者的生活質(zhì)量取決于能否改變以兒女為中心的傳統(tǒng)生活模式。其三,失獨之后,只有提升人生境界才能超越痛苦帶來的傷害。上海的失獨母親易解放女士喪失獨子后,為實現(xiàn)其子未竟的綠化西北荒漠的愿望,傾盡家產(chǎn)去內(nèi)蒙古志愿植樹,在對祖國的大愛中升華了小我的境界、消弭了失獨的痛苦,值得我們深思和學習。失獨者要拒絕自我的邊緣化,同時社會也要避免對失獨群體的邊緣化。

另外,失獨后再生育要理性考慮失獨母親的年齡。如果失獨母親年紀尚輕、身體較好,以再生育的方式自救是不錯的選擇。但我們不主張高齡失獨母親再生育,因為在高生育成本時代生養(yǎng)一個孩子責任重大、辛苦備嘗,而且理論上仍存在二次失獨的風險,在現(xiàn)實生活中不乏這樣的案例。某種意義上,失獨后再生育的確暫時彌補了失獨帶來的傷痛,然而又平添了老年育子的責任與壓力。在失獨打擊面前本無萬全之策,任何選擇都類似雙面硬幣,禍福相依。

末端治理

失獨父母老無所依是失獨末端治理的重點和難點,老年失獨者特別需要群體自救、精神關懷和生活幫扶。失獨者是一個存在精神創(chuàng)傷的特殊群體,他們更需要同病相憐的圈子和互相取暖的環(huán)境。

政府要重視失獨者自助組織的慰藉和幫扶作用,它的作用是任何別的形式替代不了的??梢钥紤]在政府的幫助下成立類似“失獨者之家”的組織,自助助人,共渡難關。譬如,開展節(jié)日暖巢行動,提供公益救助和慈善關懷。失獨者在過年過節(jié)時往往格外孤獨,需要特殊關愛,但同時要顧及失獨者敏感的心理和脆弱的自尊。有關部門可以組織志愿者上門服務,提供關懷,尤其要突出公益愛心服務的精準性和持續(xù)性。

社會需要傾聽這個群體特殊的養(yǎng)老訴求,也可以為他們開辦專門的養(yǎng)老院或者養(yǎng)老院功能區(qū)。針對老年失獨群體的救助模式是多種多樣的,需要因地制宜、因人而異、面向實際,尊重實踐的首創(chuàng)精神和基層的探索。

(作者單位:北京大學人口研究所;中國科學院化學研究所)